这几日,儿童通过父母手机私自为游戏账号充值上万元的新闻频见报端。手机的普及与智能化让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有了接触手机游戏的机会。为游戏账号充值、购买点卡装备、对账号实体进行处分……作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他们的这些行为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如何才能有效规避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儿童作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责任应该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儿童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经济不独立,而且又是通过父母的手机转钱,他们本身是没有办法承担这个责任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采访时则认为,儿童通过父母手机为游戏充值并非当然无效,具体要以民法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目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将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现在我们还是以民法通则中10周岁的规定来确定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但在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以后,民事行为能力界定的年龄降低至8岁。如果一款游戏的内容适合未成年人,而且又无需付费,未成年人注册账号后就等于跟游戏服务商建立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一般属于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合同,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如果需要付费,或未成年人充值金额较高,10月1日以后,如果该儿童已满8周岁,则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如果未满8周岁,充值行为本身就无效。”赵占领说。
其实,目前许多手机游戏或网络游戏也有类似游戏分级的提示,例如腾讯游戏旗下的一款手游《王者荣耀》便有“本游戏适合16周岁(含)以上玩家娱乐”的提示。对此,皮艺军认为,这种提示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被当作游戏分级,而只能作为一般性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