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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防疫和控制期间被保险企业和个人可以延期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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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31 15:38:00 来源:科联网
[导读]人社部: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防控|经办|疫情

原标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防疫控制期内,被保险企业和个人可以推迟营业

中信经纬客户。1月31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被保险企业和个人可延期经营。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社会保障机构加强与金融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商,探索网上受理和申请前期处理等方式,每月提前发放养老金,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如果接受治疗的人员未能按时办理资格认证,治疗费用将不会暂停支付。对于未能及时申请新退休人员的,养恤金将在审查后的下个月重新发放。

《通知》指出,各级社会保障机构应根据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防疫控制的要求,实施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装卸大厅的消毒清洗,及时对装卸大厅的柜台、自助机器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在装卸大厅工作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并自愿接受温度测试,以避免交叉感染。

《通知》强调社保机构应尽可能提供“不开会”服务,以减少机构大厅的现场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结合全国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以网上服务为主导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棕榈社保”服务,方便群众不出门办事。

《通知》要求各地为医疗保健及相关人员的工伤保护开辟绿色通道。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按照特殊和紧急处理的原则给予优先处理。认证材料应根据通知承诺制度的要求进行精简。应开辟工伤赔偿的快速渠道。及时实施相关治疗,为防疫和控制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伤保险服务。

《通知》 指出,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通知》也提出了宣传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等工作要求。要求各级社会保障机构把防疫控制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并结合社会保障机构的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紧凑的职责和特殊措施,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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