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潭平台去年经济收入46亿元,总部经济收入242亿元。去年,24家平台经济企业在试验区注册,12家正式运营,收入46亿元,引进创新人才160名。平台经济有力推动了总部经济的发展,实现收入242亿元,增长52.27%,成为试验区第一个突破100亿元的产业。”7日,平潭召开平台经济产业发展促进会,发布了这样一套数据。
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y)是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它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专注于收集资源、便利交易、提高效率,促进商品生产、流通和配套服务的高效整合和创新发展。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制定了《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重点支持产业平台、物流贸易平台、消费平台等领域的发展。针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修订了当前实验区实施细则,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加大了平台经济发展建设。
平潭还做好了纳税服务“大文章”,减少了各种税务凭证,简化了纳税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成立了兰税通工作组,推出“电子商务通智能云平台”,在跨地区、跨部门事务处理上实现又一突破,推出“票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成功发行福建省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据了解,到2020年,平台经济将有10多家新平台企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平潭应按照产业集群的理念,积极推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平台上下游的融合发展,推动平台与平台的融合发展,推动区块链与平台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创新创业与平台经济的融合发展,打造更大更强的平台经济产业链。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试点地区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开放,加强5G通信全岛覆盖,完善平台经济支撑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络监管”,加强行业自律,依托总部经济工作组,加强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完善平台经济监管体系。为国家战略服务,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为与台湾的贸易合作服务,为农村振兴战略服务,引导平台经济参与综合创新。打破行业界限,扩大区域合作,扩大国际合作,引导平台经济拓展空间。(福建日报APP-福建新记者张哲浩记者薛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