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模特!宝鸡岐山县法院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最高奖项
1月18日,好消息来自北京。岐山县法院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国家示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国家法院体系中的最高奖项。
据了解,2019年岐山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831起,审结案件3689起,涉案金额11.92亿元。这些案件的综合质量和效率在全市名列前茅。
近年来,岐山县法院按照“网络诉讼服务”的工作理念,尽一切努力建设“微型法院”。通过“微援助”、“微服务”、“微课堂”等具体工作,开辟了执法办案新模式,搭建了人民司法新平台。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效率得到有效提高。这项工作也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减轻了有关方面的负担,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据岐山县法院工作人员称,“微庭”辅助办案率目前超过民事案件的27%,而“在线诉讼服务中心”和微信群诉讼服务矩阵已经实现了2000多名“粉丝”对在线村落的全面覆盖。此外,岐山县法院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投诉样本、配置电脑和打印机、开通WIFI、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安装pos机等手段,不断完善“硬件”,并尽一切努力让群众立案“最多一趟”。同时,“软件”服务将通过巡回备案、上门备案、免费咨询、投诉书写等方式升级,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温度”。
为使司法工作更加透明,岐山县法院利用“审判过程、判决文件、执行信息、直播视频”四大网络平台,将相关工作公之于众,更好地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目前,该平台的点击数已超过30万次。
据了解,岐山县法院也承担着试行全国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任务。在实践中,岐山县法院积累了可复制和可复制的经验。其中三项试点意见被陕西省高级法院采纳,随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立法。《岐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流程》被陕西省高级法院确认为人民陪审员参与省级法院审判的程序。本试验的实质性“四大处方”,《案件事实要素清单》等。被拍成教学电影在全省推广。
据悉,岐山县法院于2017年被陕西省高级法院授予一等功,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国家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