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善林金融注意到,这一意见提出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的(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
该意见规定,开发商需要在新房开盘至少10日前,向相关公证机构申请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公证,并在开盘日前,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善林金融发现,在具体操作方面,开发商必须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当场公示。
善林金融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在此过程中如若开发商弄虚作假违反规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开发商资质,并列入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摇号确定排序,按序选房时,开发企业应将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选房必须严格按照摇号排序的结果,依序进行。
“平等公正是前提。”善林金融对意见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关系户等购房的入围条件,本项目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员工不得入围”的规定表示赞赏。
善林金融表示,这一政策体和摇号买车一样,都是资源的有限性和市场越来越大的购买力产生冲突后,而进行的调控政策,进行信息公开和有效监督会利于政策落的落地。